发布时间:2017-06-15 来源:公路学会管理员 点击量:
近日,湖北黄冈市交通运输局、黄冈市公安局、黄冈市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黄冈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黄冈市成为湖北省继武汉市第二个出台正式网约车管理细则的城市。此前,黄冈市出台了出租车改革发展指导意见,是全省第一个。
实施细则要求,网约车车辆需在黄冈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能与出租汽车管理部门监管平台数据实现对接;单车购置价(裸车)在10万元以上,但现有巡游车兼营网约服务,不受车辆价格限制。实施细则对网约车驾驶员无户籍限制。
实施细则允许和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但合乘服务提供者应通网络平台邀约合乘人,不得进行巡游式邀约且合乘服务提供者每日发布合乘信息不得超过2次。(蔡少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