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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出台三个文件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

发布时间:2017-06-23   来源:公路学会管理员  点击量:   

  近日,宜昌市政府为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城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宜昌市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网约车管理细则从201771日起实施。

  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宜昌市巡游车经营许可期限由5年调整为6年;取消了夷陵区X牌照巡游车经营区域限制,城区巡游车实行统一的运价标准、经营权政策、车辆牌照标志和经营区域范围。

  网约车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购置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投保交强险、营业性第三方责任险和每车每座不低于80万元的承运人责任险;司机要有宜昌城区户口或取得城区居住证。细则还特别强调,网约车不能张贴和喷涂网约车标识,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计价器等出租车的专用服务设施设备。不得以合乘、拼车、单座位售票等方式提供服务。

  合乘指导意见指出,合乘应自愿,不以盈利为目的,鼓励免费互助合乘;对合乘司机实名注册,提供合乘的车辆必须是本人所有;合乘提供者发布信息及提供合乘服务每天不得超过2次,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以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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