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9 来源:公路学会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111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25号)部署,经县级申请、省级核查、专家评审、确定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结果公示等程序,195个县级行政单位于2024年3月20日被授予“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我省武汉市江夏区、竹溪县、宜昌市点军区、老河口市、石首市、巴东县上榜。至此,我省已成功创建22个“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持续掀起“四好农村路”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热潮,大力开展示范创建引领,农村公路内通外联、通村达户程度越来越高,旅游路、产业路、美丽路越修越长,“路长制”推广运用实现全覆盖,养护体制机制日趋成熟,县乡村三级“双向”物流体系更加集约、高效,群众出行更加智能、便捷,助推精准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作用明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易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