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7 来源:公路学会管理员 点击量:
为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城市交通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近日十堰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 施 意见》。
《意见》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要求和目标,把公共交通发展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坚持“方便群众、综合衔接、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形成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新格局。建立以常规公共交通为主体,以定制公交、微循环公交、通勤公交及出租车、公共自行车等其他交通运输方式为补充,力争到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0%以上,城区万人公共汽车拥有量达到15标台以上,公交专用道总长度达到50公里以上(市公安交管、交通部门要研究制订《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80%以上,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绿色公交车辆比例达到100%,公交空调车比例达到100%。
《意见》要求加快修编《十堰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2-2030)》,构建“快速、主干、分支、微循环”四级线网结,落实公交用地划拨政策,机场、火车站、轨道交通、长途客运站等新改建交通枢纽应配套建设公交场站设施,其建设费用纳入工程总投资,建成后移交公交企业使用。住建部门将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分年度纳入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竣工后移交公交企业使用管理。
《意见》指出要落实优先发展政策资金扶持,财政、税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建立中心城区城市公交发展专项资金。 财政部门要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补贴、补偿和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机制。对公交企业因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经营冷僻线路等原因增加的成本给予补偿或补贴。对公交企业因执行低票价政策及老年人、残疾人等减免票、学生优惠乘车,以及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给予全额补偿。
《意见》强调要强化公交优先发展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通、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城市公交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考核监督。市政府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纳入相关单位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湖北运管局 蔡少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