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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路学会会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10   来源:admin  点击量:   

 

2017114日湖北省公路学会八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湖北省公路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全省公路交通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和科研单位、企业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公路交通及相关科学领域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公路交通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为切实建立以会员为主体的组织体制,增强学会的生命力和凝聚力,增强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团结广大公路交通科技工作者更好地开展各种学术交流与技术创新活动,为他们提供形式多样、更加有效的服务,依据《湖北省公路学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员类别

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以个人会员为主。

(一)个人会员是指以个人名义自愿加入本会的会员,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学生会员、资深会员。

(二)单位会员是指以单位名义自愿加入本会的公路交通科研单位、企业及有关社会团体。

二、会员入会条件:

(一)个人会员条件

凡在我省公路交通领域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个人,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拥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自觉遵守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经批准,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1、普通会员: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技术水平的公路交通科技工作者;高等院校本科或大专毕业从事公路交通科研、教学、生产、管理等工作三年以上者;或中专毕业从事上述工作五年以上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科技工作者;从事公路交通工作10年以上,自学成才,具有一定科技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者;公路交通部门热心和支持本会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管理工作者。

2、高级会员:具有两年以上会龄;获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在本专业有显著成绩的科技工作者。

3、学生会员:在高等院校就读公路交通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三年级以上本科生。

4、资深会员:年龄65岁以上,从事公路交通工作25年以上的会员;对我省公路交通事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领导同志;对本学科或专业学科技术发展和学会工作有重大贡献的著名专家、学者;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提名的、曾担任本会正、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的领导。

(二)单位会员条件

从事公路交通事业、科研及相关领域,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支持并参加本会活动,具有法人资格、有良好信誉及影响力的科研单位、企业及社会团体。

三、会员入会及批准

一)个人会员由本人申请,由本会会员2人介绍或经所在单位推荐,报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由学会秘书处统一编号发证。

(二)单位会员由单位向本会申请,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由学会秘书处颁发单位会员证书。

(三)本会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由本会统一颁发学会会员证。

四、会员权利

(一)个人会员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学术活动及其它各项活动,参加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享受注册费15%优惠;

4、优先免费获得本会出版的学术期刊、学术资料和通讯信息类刊物;在本会主办的刊物和会议上优先发表论文;

5、享有参评优秀科技工作者资格。

高级会员、资深会员除享有上述服务外,还可免费获赠:《湖北公路交通科技》、《湖北省公路学会通讯》等相关杂志。

(二)单位会员

1、根据本会理事候选人的条件和分配原则,推荐本单位的代表为理事候选人或常务理事候选人;

2、优先派员参加本会组织的国内外学术活动;

3、免费获得本会出版的学术期刊、学术资料和通讯信息类刊物;

4、可请求本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

5、申请本会协助举办技术交流、产品展示、成果鉴定和技术培训等活动;

6、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义务

单位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2、协助本会开展相关学术、技术和科普活动,动员和支持会员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和撰写论文;

3、按规定缴纳会费;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个人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2、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开展的各类学术、技术活动;

3、按规定缴纳会费;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完成本会委托或交办的工作。

六、会员管理

1、本会设立会员部,负责对会员的日常管理和入会审核、发展工作;

2、单位会员,推荐一名联络员,负责与本会沟通联系工作。

七、会籍管理

1、本会对直接发展的持证会员按类别进行分级管理,市州公路学会负责本辖区会员的发展和管理,其发展的会员为本会会员;

2、会员入会可在本会网站下载有关资料、表格,填写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附表1)或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附表2),申请表填好后由本人签字或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直接递交或邮寄本会会员部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3、本会的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由本会统一颁发湖北省公路学会会员证,会员证统一编码。本会直接发展的个人会员证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到期更换,同时旧证作废。单位会员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到期更换。

4、会员有退会的自由,正常退会应通知本会,按会员管理权限办理退会手续,并交回有关证件。会员无特殊原因,两年内不履行义务、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5、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6、本办法经本会八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本办法由本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附件:(新表)省公路学会入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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