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07 来源:公路学会管理员 点击量:
根据《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2016年度“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作总体要求
推荐(申报)工作按《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办理。
各推荐(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凡在2013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期间经过鉴定或验收,具有科技主管部门审批或中国公路学会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水平评价证明。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州交通局列入交通科技计划的项目,需经交通部门加盖公章后申报。
三、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推荐(申报)项目应按《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见附件一)及填写说明(见附件二)规定的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1、推荐(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推荐(申报)书(见附件一)纸质材料一式3份,推荐(申报)书主件及附件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同时提交电子版1份;电子版包括主件及附件部分(《应用证明》、《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知识产权证明》、《其他证明》等)的扫描件,并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2)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见附件三),每个项目一式7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推荐(申报)各等级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的限额见《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等规定,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并与技术评价证明文件一致;上报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3、凡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推荐(申报)科学技术奖。
四、推荐(申报)时间
推荐(申报)时间截至2016年5月10日(邮件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凡经过省公路学会评审获奖的项目,还将根据中国公路学会相关文件作为“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项目,请按照《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见中国公路学会网站www.chts.cn)要求,各申报单位径直寄至中国公路学会。
附件一、二、三及《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和《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可以从湖北省交通厅网址www.hbjt.gov.cn中的省公路学会网站下载。不再另发。
五、报送材料邮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通讯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384号 湖北省公路学会
邮 编:430030
电 话:83461381 83461727
传 真:83461380
电子邮箱:glxhrzc@sina.com
联系人:毋润生 彭永东
附件: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