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0 来源:公路学会 点击量:
省公路学会各专委会、各市州公路(交通)学会、各会员单位:
2021年启动学会换届工作,评选了八届理事会期间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于近几年全省交通系统自上而下机构改革等原因延期换届,已经历3年时间。经八届九次理事会决定,目前换届各方面条件已基本具备,拟再次启动换届程序。为延续八届理事会工作的完整性,经学会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2021—2024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称
湖北省公路学会2021—2024年先进专委会
湖北省公路学会2021—2024年先进学会
湖北省公路学会2021—2024年先进会员单位
湖北省公路学会2021—2024年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1、省公路学会各专委会、各市州公路(交通)学会、各会员单位可参加先进集体评选,凡在各专委会、各市州公路(交通)学会、各会员单位从事学会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2、本次评选应实事求是、确保质量,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先进集体,每个单位可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
3、本次活动拟表彰先进集体 10个(包括各专委会、各市州学会、各单位会员),表彰先进个人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先进专委会和先进学会: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讲政治,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带领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无违法、违纪和失信记录;
2、按照学会章程全面、有效地开展工作,每年按计划召开专委会委员会议或学会理事会议,较好地完成学术交流或培训计划或相关活动计划;坚持民主办会,专委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能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组织机构健全,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完善,能按规定及时换届,组织机构正常运行;
3、积极探索学会改革的新思路和新办法,积极有效地开展党建强会、四新技术推广、科普和技术咨询等活动,以及开展了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工作成绩较显著;
4、努力为行业、企业、会员服务,积极发展会员,培养和举荐科技人才,组织通讯员、会员积极投稿,帮助科技工作者申报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5、协助和支持省公路学会开展相关学术、技术、科普活动,按时向省公路学会上报有关报告和总结,按时按规定缴纳会费。较好地完成省公路学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先进集体——先进单位会员: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单位领导重视学会工作,自觉维护交通行业社会形象,自身社会形象及信誉良好,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违法、违纪和失信记录。
2、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促进学科发展方面发挥积极推动作用,为公路交通行业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作出贡献。
3、遵守学会章程及会员管理办法,支持、关心学会工作,积极参加专业课题研究、科技奖申报、科技评价、优秀论文推荐、科学普及活动,以及培养和举荐科技人才,取得良好成绩。
4、积极组织和鼓励会员参加学会各项学术交流活动,主动向学会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积极发展会员,按时按规定缴纳会费,完成好学会委托和交办的工作。
(三)先进个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政治素质好;
2、应是学会登记在册的会员,从事学会工作三年以上,能遵守学会章程,并为学会做出了较大贡献,较好地完成学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3、热爱学会工作,热心为会员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是学会工作的组织者、信息传递者、学会计划任务的策划者和执行者,在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建议、意见和诉求、为科技工作者办实事、解难题方面表现出色;
4、积极参加学会和各专委会组织的各项学术、科普、培训活动,能发表自己的科技见解,积极参加交流和讨论;
5、积极撰写论文,为学会刊物、简讯、网站以及专业学术刊物踊跃投稿。
四、评选办法
1、各市州公路学会、省公路学会各专委会、各会员单位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填写《湖北省公路学会八届理事会期间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和《湖北省公路学会八届理事会期间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
2、省公路学会秘书处根据申报和推荐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初步意见,报省公路学会理事长办公会审议确定。
五、评选材料及报送要求
请按通知要求,8月31日前将评选材料(附件1、附件2), word 版、加盖公章的 PDF 扫描件两种电子版格式,发至邮箱:764534304@qq.com 。
联系人:孙国英 027-83461639 18107214480
附件:1、湖北省公路学会2021—2024年先进集体申报表 2、湖北省公路学会2021—2024年先进个人推荐表
湖北省公路学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