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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并同时推荐(申报)“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8   来源:系统管理员  点击量:   

  各市州公路(交通)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交通行业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2013年度“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并同时推荐(申报)“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1、凡2011年1月1日-2013年6月15日期间经过技术鉴定(评审)或验收,具备科技主管部门审批或中国公路学会出具的科技成果水平评价证明均可推荐申报,省交通厅和市州交通局内科技项目,需经交通部门加盖公章后申报。

  2、申报奖励的项目应按《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见附件一)及填写说明(见附件二)规定的格式填写,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3份,推荐(申报)书及附件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同时提交推荐(申报)书的电子版1份;电子版包括主件和附件部分(《应用证明》、《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知识产权证明》、《其他证明》等)的扫描件,并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有关技术证明资料(如研究报告、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1套。

  3、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见附件三),每个项目纸质一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4、各等级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的限额见奖励条例的实施细则。推荐(申报)书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并与技术评价证明文件一致,上报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二、推荐(申报)时间

  申报书及申报简表请务于6月15日前报湖北省公路学会(邮件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凡经过省公路学会评审获奖的项目,将作为“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项目,请按照中国公路学会《关于推荐(申报)2013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见中国公路学会网站www.chts.cn)要求,各申报单位径直寄至中国公路学会。

  附件一、二、三及《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和《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可以从湖北省交通厅网址www.hbjt.gov.cn中的省公路学会网站下载。不再另发。

  三、报送材料邮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通讯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384号

  邮 编:430030

  电 话:83461381 83461639

  传 真:83461380

  电子邮箱:glxhrzc@sina.com

  联 系 人: 毋润生 彭永东

  附件:一、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
     二、《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填写说明
      三、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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