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9 来源:公路学会管理员 点击量: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交通运输局(委),省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 [2020]70号)精神,现将2020年度湖北省路桥港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和对象
(一)2020年度在岗并符合相应级别申报条件的路桥、港航专业技术人员;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其中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代理人员;
(三)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地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被派驻我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
(四)自由职业人员由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推荐申报;
(五)中央驻鄂单位人员,需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部门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参加职称评审;
(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准,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的条件
申报路桥港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按照《湖北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5〕101号)执行。
三、申报的有关说明
(一)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个人聘用合同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0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1)。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其他单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二)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申报职称,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
(三)水平能力测试。申报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2018年及以后取得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今年参加评审有效。
(三)破格、转评、认定审核权限。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破格(原则上对资历不进行破格)、转评、认定事项由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或具有人事管理资质的用人单位初审后,报省交通运输厅职改办审核。
(四)转评和晋升。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
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原职称系列(专业)与现申报职称系列(专业)相近、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岗位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和晋升。
(五)特殊人才职称申报。我省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以及援外、援藏、援疆、援青人员申报职称,按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申报材料要求
2020年高级职称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先进行网上申报,省路桥、港航高评办审核通过确定受理后再进行纸质材料申报;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按原办法申报。
(一)高级职称网上系统申报
高级职称须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省人社厅,查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点击在线申请)申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实填报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数据录入必须与评审表、花名册及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准确。推荐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材料推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均在网上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提交后系统自动转入省路桥、港航高评办,省路桥、港航高评办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材料。
(二)纸质材料申报
凡省路桥、港航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同意受理材料的,申报人员须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并交由市州职改办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报路桥、港航高评办。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部分(不需装订,装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同时,递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同底免冠1寸照片1张(照片粘贴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供通过评审者办证用。
2.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生成并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市州职改办或主管部门核实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十五份。
3.《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版。
第二部分(装订成册,装袋)
1.申报材料目录;
2.申报人签字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原件一份。没有提交承诺书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3.用人单位推荐意见。用人单位须在单位公示推荐结果,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意见盖单位公章并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4.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人单位提供个人聘用合同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0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提交本人在我省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文件;
5.本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6.聘任文件复印件一份或聘任证明原件;
7.关于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申报高级职称不需要提供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成绩通过网上自动比对;中、初级需提供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
8.破格审批表原件(附件4);转评审批表原件(附件5);
9.2017、2018、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份。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0.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参与的项目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11.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封面、目录、内容,著作还需复印编委名单),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12.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务总结一份(3000字)。
所有纸质材料原件须经市州职改办或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纸质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除《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用A3规格的纸张外,其他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
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袋,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或破格),纸条左边留白5cm。评审结束后,只退还评审通过人员《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
五、报送材料的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要强化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主管部门审核,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规定,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复印件无效。
(二)任职资格时间和业绩材料时间均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12月11日为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发现弄虚作假的及时上报省职改办予以处理。
(三)在申报审查或评审中,若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的人评审资格,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和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六、受理材料时间和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12月11日(节假日除外),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16日(节假日除外)。
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湖北省公路学会(武汉市建设大道384号)
联系人:庞设华,彭哲
联系电话:027-83461966,027-83460765
七、评审费用
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中、初级职务评审费标准分别为每人300元、150元、60元,评审费在报送纸质评审材料时一次交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