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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13   来源:系统管理员  点击量:   

各位专家:

  

  本会拟于2009年2月中旬起办理专家证书,请准备近期的2张2寸彩色登记照。在市州的专家请于2月10日前将照片报送到各市州公路学会,在2月13日召开全省公路学会秘书长工作座谈会期间统一办理专家证书;在汉各单位的专家请于2月底前将照片报送本团体会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集中到省公路学会办理专家证书;分散在各单位的专家可直接到省公路学会办理专家证书。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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