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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路桥港航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2   来源:公路学会管理员  点击量: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交通运输局(委),省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 [2016]91号)精神和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会统一安排,现将2016年度湖北省路桥港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和对象

  申报路桥港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是2016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组织)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的条件

  申报路桥港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按照《湖北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5〕101号)执行。

  三、申报的有关说明

  (一)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专业技术人员经本单位推荐,通过所在地人社局(职改办)申报。

  (二)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本单位推荐,通过主管部门人事机构(职改办)申报。

  (三)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由用人单位推荐,通过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才交流机构申报,并提交本人近1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四、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情况说明

  按省职改办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材料要求

  2016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步申报,不再使用单机版申报;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按原办法申报。

  (一)网上系统申报

  申报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hb.hrss.gov.cn//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推荐单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上述系统,对申报人员填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员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申报人填报完毕后请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栏目中填写内容必须和附件材料所提供内容相吻合,业绩成果必须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

  中、初级职称不作网上申报要求。

  (二)纸质版材料

  纸质材料按以下要求分别装订、装袋:

  第一部分(装订成册):

  1、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2016年度“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本人在我省连续一年缴纳社保凭证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需委托评审的提供委托评审函。;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送审);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送审);

  4、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应知应会培训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复印件1份(原件送审);

  5、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1份;

  第二部分(装订成册):

  1、评审材料目录1份;

  2、个人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3、单位公示证明原件1份;

  4、2014、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原件送审),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5、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原件送审)

  6、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有关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送审);

  7、任职以来发表的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原件送审);

  8、业务工作总结1份(3000字左右)。

  第三部分(单独装袋):

  1、彩色免冠照片一张(2寸)注明姓名、单位,以备今后办证用;

  2、《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附电子版);

  3、《任职资格评审表》(A4)一式2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首页须贴申报人照片,复印件无效;

  4、《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A3幅面)一式15份(盖章);

  所有纸质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除《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用A3规格的纸张外,其他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

  申报材料用厚实的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或破格),纸条左边留白5cm。

  六、报送材料的要求

  (一)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及“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规定,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材料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所有报送材料客观真实。

  (二)网上审核通过后,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申报人员将纸质材料交由当地人社局(职改办)集中审核报省公路学会;省直单位申报人员将纸质材料交由主管部门人事机构(职改办)报省公路学会;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将纸质材料交由人才交流机构集中审核报省公路学会。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送上述复印件材料时需带原件,原件审验后当即退还。

  (三)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业绩材料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8月31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发现弄虚作假的及时上报省职改办予以处理。

  (四)评审结束后,只退还评审通过人员的《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归入个人档案),其它材料及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

  七、受理材料时间和联系方式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申报人员可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网上审核通过后,自9月20日起受理纸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湖北省公路学会(武汉市建设大道384号)

  联系电话:庞设华

  联系电话:027-83461966

  八、评审费用

  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中、初级职务评审费标准分别为每人300元、150元、60元,评审费在报送纸质评审材料时一次交清。

 

  附件下载

 

  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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