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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路桥港航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31   来源:公路学会管理员  点击量: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交通运输局(委),省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 [2018]50号)精神和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会统一安排,现将2018年度湖北省路桥港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和对象

  申报路桥港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是201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组织)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的条件

  申报路桥港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按照《湖北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5〕101号)执行。

  三、申报的有关说明

  (一)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专业技术人员经本单位推荐,通过所在地人社局(职改办)申报。

  (二)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本单位推荐,通过主管部门人事机构(职改办)申报。

  (三)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由用人单位推荐,通过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才交流机构申报,并提交本人近1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四)职称申报的破格、转评由行业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中央在汉单位)审核后,报省路桥、港航高评委会办公室复核。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的,应先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务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与新岗位职责有关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职称。

  (五)水平能力测试按照合格成绩从当年算起三年有效的规定,2016-2018年度取得的合格成绩本次评审有效。

  (六)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

  (七)今年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时,不再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查验方法按《关于申报职称时不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8〕22号)文件执行。

  (八)符合《关于做好我省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24号文要求的高层次申报人员,其《湖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认定)申报表》由省直主管人事部门、市州职改部门、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中央在鄂单位)审核后,报省髙评办复核。

  (九)推行诚信承诺制度。一是申报人员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二是基层单位应将申报人员基本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推荐(用人)单位未按要求公示的,发现问题将由相关部门实行倒查追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证件或违反有关规定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要求

  2018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步申报,不再使用单机版申报;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按原办法申报。

  (一)高级职称网上系统申报

  申报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hb.hrss.gov.cn//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推荐单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上述系统,对申报人员填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员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申报人填报完毕后请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栏目中填写内容必须和附件材料所提供内容相吻合,业绩成果必须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

  (二)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单机系统报送

  个人申报系统和单位申报系统单机版下载地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题的表格下载专(http://www.hb.hrss.gov.cn/html/zcpd/

  请单位和个人下载使用2015年版申报管理系统,勿使用其它版本。申报人员通过“2015年申报管理系统(个人版)”生成MDB上报文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利用2015年申报管理系统(单位版)对所在单位申报人员的MDB文件进行导入汇总后生成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通过系统可自动生成(A3),由报送单位打印盖章并与花名册MDB电子版一同报送。

  (三)纸质版材料

  纸质材料按以下要求分别装订、装袋:

  第一部分(装订成册):

  1.申报材料目录;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需委托评审的提供委托评审函;

  3.身份证复印件;

  4.关于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申报高级职称不需要提供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成绩通过网上自动比对;中、初级需提供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6.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7.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第二部分(装订成册):

  1、评审材料目录;

  2、个人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3、2016、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原件送审),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4、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有关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送审);

  5、任职以来发表的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原件送审);

  6、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7、业务工作总结1份(3000字左右)。

  第三部分(单独装袋):

  1、彩色免冠照片一张(2寸)注明姓名、单位,以备今后办证用;

  2、《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2份;

  3、《任职资格评审表》(A4)一式2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首页须贴申报人照片,复印件无效;

  4、《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A3幅面)一式15份(盖章);

  所有纸质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除《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用A3规格的纸张外,其他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

  申报材料用厚实的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或破格),纸条左边留白5cm。评审结束后,只退还评审通过人员《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

  五、报送材料的要求

  (一)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及“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规定,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保证所有报送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凡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撤销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诚信系统;

  (二)凡高评委办公室同意受理的材料,申报人员将纸质材料交由市州职改办集中报高评委会办公室。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送上述复印件材料时需带原件,原件审验后当即退还。

  六、受理材料时间和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9月3日至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职称评审中所有涉及时间的计算,均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湖北省公路学会(武汉市建设大道384号)

  联系人:庞设华,彭哲  

  联系电话:027-83461966,027-83460765

  七、评审费用

  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中、初级职务评审费标准分别为每人300元、150元、60元,评审费在报送纸质评审材料时一次交清。

 

  附件: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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