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5-16 来源:公路学会 点击量:
省路桥港航高评委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湖北省路桥港航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收悉。经研究,同意按《通知》所拟方案组织2012年度路桥港航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2012年度湖北省路桥港航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鄂交职改办[2012]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2012]34号),现将2012年度湖北省路桥港航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对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2012年度省路桥港航专业高、中级职务评审对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改办的领导下,由省路桥港航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测试对象
凡符合鄂职改办〔2011〕8号文件规定,拟参加申报2012年度省路桥港航高、中级职务评审的人员中,不具有相应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三、测试内容和方法
测试内容:根据路桥港航专业特点,针对评审人员所从事专业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测试。
测试方法:采取笔试形式,分路桥、港航两个专业进行,其中高级开卷测试,省直中级闭卷测试。
四、报名及测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5日—5月31日。参加测评人员填写报名表一份,提交1寸照片2张,由所在单位统一在湖北省公路学会报名、缴费。联系电话:027-83461966,联系人:董玉麟,荣丽
2、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测试结果及效用
水平能力测试成绩系高、中级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不合格者,不能申报高、中级职称的评审。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
六、测试费用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1〕3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调整后具体分解使用标准的通知》(鄂财综发〔2003〕12号)的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100元/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5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