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6 来源:公路学会 点击量:
各省直有关单位、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为进一步加强路桥、港航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建设,提高职称评审工作质量,根据省职改办《湖北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1]4号)规定,拟增补更新湖北省路桥、港航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对象
在湖北省内工作,取得路桥或港航工程专业正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聘任期内的在岗专家学者。
原已入库的专家学者,不再重复征集。
二、入库专家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年龄限定在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内。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稳定的专业方向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单位(本地)、本专业(学科)的拔尖人才和专业权威,具有担当本专业(本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4.取得路桥或港航工程专业正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被聘任3年以上。
三、征集方式和步骤
本次专家评委库的征集工作由省路桥、港航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征集的具体办法如下:
1.单位遴选。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遴选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人数不限),组织填写“高评委入库信息表”的基本信息(见附表1)。
2.单位审核。各单位需对本单位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高评委入库信息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附“高评委入库信息汇总表”(见附表2)一并报送省路桥、港航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办公室。推荐单位对本单位推荐人选信息真实性负责。
3.审定入库。省路桥、港航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复核和进一步遴选,并纳入评委专家库实行统一管理。
四、资料上报
符合条件,推荐上报的专家,主管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高评委入库信息汇总表(纸质1份,电子档)
2.高评委入库信息表(纸质1份,电子档)
3.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4.被推荐人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纸质)
5.被推荐人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复印件1份(纸质)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1.评委专家库建设是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请各单位给予大力支持,严格把关,遴选推荐作风优良、专业精湛的专家。
2.推荐征集要注重学科、专业、年龄等结构比例,评委专家应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各单位推荐人选中,45岁左右的中青年专家原则上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3.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寄)报送到省路桥、港航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办公室,将电子档文本发至省路桥、港航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游琛
联系电话:027-83466366,邮箱:hbjtzc@126.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湖东路2号
湖北省路桥、港航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