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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路桥、港航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04-25   来源:系统管理员  点击量:   

  省路桥、港航专业高评办:

  你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路桥、港航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按《请示》所拟方案组织2013年度路桥、港航经济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

  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省路桥港航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鄂交职改办[2013]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31号),现将2013年度湖北省路桥港航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对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2013年度省路桥港航专业高、中级职务评审对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改办的领导下,由省路桥港航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测试对象

  凡符合有关文件规定,拟参加申报2013年度省路桥港航高、中级职务评审的人员中,不具有相应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三、测试内容和方法

  测试内容:根据路桥港航专业特点,针对评审人员所从事专业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测试。

  测试方法:采取笔试形式,分路桥、港航两个专业进行,其中高级开卷测试,省直中级闭卷测试。

  四、报名及测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4月30日。参加测评人员填写报名表一份,提交1寸照片2张,由所在单位统一在湖北省公路学会报名、缴费。联系电话:027-83461966,联系人:杨彬,荣丽

  2、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测试结果及效用

  水平能力测试结果报省职改办审批后在网上公布,合格证书由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省路桥港航高评办验证下发。本次水平能力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是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未合格者,不得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六、测试费用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1〕3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调整后具体分解使用标准的通知》(鄂财综发〔2003〕12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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