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9 来源:公路学会管理员 点击量:
各市州公路(交通)学会、各专业委员会:
为加强市州公路(交通)学会、所属专业委员会管理,增强机构活力,促进机构健康、稳定发展,依据《湖北省公路学会专业委员会考核评估办法》(见附件一),《湖北省公路学会地方学会考核评估办法》(见附件二),省公路学会决定开展所属专业委员会、市州公路(交通)学会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评估对象为市州公路(交通)学会、省公路学会所属专业委员会。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日常管理情况、贯彻落实省公路学会工作部署等情况等。具体考核内容见《湖北省公路学会专业委员会考核评估办法》和《湖北省公路学会地方学会考核评估办法。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在省公路学会理事长办公会领导下,由学会秘书处成立考核组,负责具体考核评估工作。
2、各市州公路(交通)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应认真自查并如实填写《湖北省公路学会专委员会考核自查报告》和《湖北省公路学会专委员会考核自查报告》,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报送省公路学会秘书处。
3、考核组根据《评估办法》,结合平时发展和服务会员、参加学会活动、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报送换届选举请示和结果报告等各方面工作情况,给每个单位打分,确定考核评估结果。
四、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评估结果将通报各专委会、市州公路(交通)学会及其挂靠单位,并作为评选第八届理事会期间先进市州学会和专委会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要求
本次考核统计数据从2014年2月省公路学会第八届理事会成立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
考核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请在截止日之前将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至湖北省公路学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请各专业委员会、各市州公路(交通)学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本次考核工作。
联系人:杨彬,027-83461966、手机18062071103、邮箱:115630678@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384号湖北省公路学会
湖北省公路学会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