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0 来源:公路学会管理员 点击量:
各市、州公路(交通)学会、各会员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公路学会广大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学会号召,担当奉献,积极投身防疫抗疫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迎难而上、守土尽责、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省公路学会会员单位及所属部门、团队,各市州公路学会或所属会员单位(含部门、团队);
2、省公路学会个人会员,市州公路(交通)学会个人会员。
二、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疫情期间,单位(部门)领导身先士卒,员工广泛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充分发挥本单位(部门)职能作用,组织参加抗疫保交通、完成紧急交通建设和交通运输任务,在值班值守,交通保障,应急处置、复工复产、科研攻关、以及一线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开展爱心公益活动,向抗疫一线医护人员捐款捐物的;地方学会坚持日常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开展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提供支持的;借助信息化手段,为行业和科技工作者提供线上学术交流软件平台的;组织员工停工不停学、参加省学会组织的网上学习活动的;集体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属地社区(村委会)抗疫守护家园支援活动的。
2、先进个人
疫情期间,志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智慧与力量。包括积极投身防疫抗疫一线,政治坚定、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坚持守岗尽责的;响应号召、服从安排,下沉到社区(村组),参与防疫宣传、门岗值班、物资保障等志愿服务,为社区(村组)疫情防控作出重要贡献、得到社区(村组)认可的;积极参加省学会组织的网上学习活动,积极宣传行业防控知识、报道公路科技工作者抗疫先进事迹的;为主管部门疫情防控措施和行业发展政策制定献计献策、提供建议参考的;主动参加属地社区(村委会)抗疫防疫、秩序维护、守护家园,得到社会和群众认可好评的。
三、评选程序
省公路学会会员单位以推荐本单位集体、团队为主,直接向省公路学会推荐,市州公路学会以组织所属会员单位申报为主,经初步评选后向省公路学会推荐。学会秘书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学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四、推荐名额
先进集体各会员单位推荐1个,先进个人推荐1人,有突出贡献的可以适当增加名额;先进集体市州学会推荐1个,先进个人推荐1-2人。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严格把关,确保推荐集体和个人事迹真实突出。
2、通过推荐评选,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弘扬正气。对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会发布表彰决定,对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证书,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相关推荐表格(见附表1、2),于2020年6月30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盖章的用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孙国英 18107214480
毋润生 13907117849
电子邮箱:764534304@qq.com
附表:1、湖北省公路学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2、湖北省公路学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湖北省公路学会
2020年6月8日